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‘’私了”一词,始于黑暴,黄丝还设计了只神兽,是一头有翅膀的雄狮,以“狮鸟”为喻,藉此美化暴行。
我多次说过,大家不要中计,“私了”、“狮鸟”,讲得多好容易忘了当中丑恶,变成一个潮词,彷佛无伤大雅。我们要记住,那不是贪得意的狮鸟或私了,那是私刑,跟所有殴打伤人甚至意图谋杀行为是一样的。
没料到,连堂堂法官都中招,昨日在屯门法院,裁判官水佳丽对一宗“私刑式”的袭击案,不单以非专业名词“私了”来形容,还间接赞许这种行为。
事缘去年九月二十五日,一名休班警在行经屯门市广场时遭“私刑式”群殴袭击,十八岁男学生汤浩源被捕,法院裁定他参与非法集结及普通袭击罪成。裁判官水佳丽说,理解被告为何如此冲动,但劝勉他若有一腔热血想为香港做事,更应好好管理自己,而非“抛头颅,洒热血,英雄式牺牲自己”。
水官甚至认为被告并非“坏小孩”,更反问他:“私了是争取公义?”最后判他入住劳教中心,并告诫要记住今次教训。
把不认识的路人打至头破血流者,原来都不算坏人,那么这世上“坏”的定义该重新改写。如果打人的不算“坏小孩”,难道是大好青年?打人者不坏,即是说被殴者抵打?袭击一个休班探员,在水官眼中原来是“抛头颅,洒热血,英雄式牺牲自己”?这是什么逻辑?
动手打人者肯定是坏了心肠,而歌颂打人者也肯定是坏了脑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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